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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复核检验送检要求 发布日期:2007年12月5日 来源:重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作者: 点击量:
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单一饲料、精料补充料复核检验送检提供材料 1、饲料样品约200克×10份 2、饲料管理部门出具的饲料产品报批受理文书 3、产品标签或使用说明书样稿 4、产品执行标准(复印件加盖鲜章) 备 注 联系人: 吴筱波 联系电话: 89117295 传真: 89117297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黄泥磅黄龙路78号 邮编: 401147 邮箱地址: CQWXB123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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