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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生产许可证审批 发布日期:2007-7-25 9:40:35 来源:农业部 作者: 点击量:
项目名称:兽药生产许可证审批 项目类型:前审后批 审批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兽药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2.是否具备兽药生产条件 法律依据:《兽药管理条例》 办事条件: 1.《<兽药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2.《兽药GMP证书》(复印件) 3.《兽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企业名称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还需提交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事程序: 1.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递交的《<兽药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 2.项目审查。农业部兽医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办理批件。农业部兽医局根据审查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报经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承诺时限:4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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