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共重庆市委制定下发了《重庆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召开全市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全面部署。该《办法》中涉及农委工作有17项。其中牵头的有2项,协办的有15项。为了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就工作任务分解及要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牵头工作
(一)《办法》中第二大项推进反腐倡廉教育的第四小项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第17条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结合农村传统文化活动,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服务“三农”和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的先进典型。
责任领导:刘启明
责任处室:科教处
协办处室:宣传处、组织干部处、监察室
(二)《办法》中第六大项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第二小项加大纠风工作力度的第14条加强对涉农乱收费问题的综合治理。规范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整顿农资市场秩序,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挪用、克扣政府支农惠农补贴款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查处侵害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利益问题。加强对涉农事业性收费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有效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责任领导:黄深政
责任处室:经管处
协办处室:财务处、发展计划处、法规处、监察室、审计处
二、协办工作
(一)《办法》中第二大项推进反腐倡廉教育的第三小项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第14条改进农村基层、街道社区干部作风。认真解决少数基层干部吃拿卡要、刁难群众和工作低下等问题,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责任领导:黄深政
责任处室:经管处
(二)《办法》中第三大项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第三小项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制度的13条完善重庆市关于实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责任领导:黄深政
责任处室:经管处
(三)《办法》中第四大项加强监督制约的第一小项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的第2条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314”总体部署,加强对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开放型经济、民生问题、城市建设和管理、新农村建设、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节约集约土地、库区产业发展等重大政策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行为。
责任领导:龚天荣
责任处室:计划处
(四)《办法》中第四大项强化监督制约的第三小项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的第22条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府上网工程,深化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等制度。加强政府及部门特约监督员队伍建设。推进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责任领导:龚必智
责任处室:办公室
(五)《办法》第五大项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第二小项推进行政管理和社会体制改革的第8条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围绕打造西部教育高地,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促进教育公平。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各类教育发展。全面推行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完善和落实对移民困难群体、城镇低保人员和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资助,着力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的问题。
责任领导:刘启明
责任处室:科教处
(六)《办法》第五大项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第二小项推进行政管理和社会体制改革的第9条推进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卫生保障制度。加快农村卫生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5%以上,使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明显好转。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
责任领导:王 健
责任处室:动物防疫检疫处
(七)《办法》第五大项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第二小项推进行政管理和社会体制改革的第11条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留问题,推进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全面推行农村低保。建立健全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发展慈善事业,支持社会扶助活动。
责任领导:谢金峰
责任处室:人事劳动处
(八)《办法》中第六大项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第一小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的第1条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价问题。大力发展生产,保障市场供给。建立对低收入群体物价补贴的常态机制,稳定群众生活水平。加强价格调控,严格把握政府对资源性价格的调整力度,认真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有关规定。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价格监审工作,引导企业合理定价。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有效控制物价过快上涨。
责任领导:吴 纯
责任处室:市场信息处
(九)《办法》中第六大项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第一小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的第2条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问题。加强对环境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城市森林工程建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环保职责、严重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地方和单位,追究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
责任领导:高兴明
责任处室:农业生态与农村能源处
(十)《办法》中第六大项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第一小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的第3条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和对药品科研、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制假售假行为。严肃处理重大质量安全事件,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责任领导:吴 纯
责任处室:市场信息处
(十一)《办法》中第六大项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第一小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的第4条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生产问题。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领导:谢金峰
责任处室:人事劳动处
(十二)《办法》中第六大项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第一小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的第5条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问题。认真执行征地拆迁和危旧房改造补偿安置的有关政策规定,切实维护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利益。
责任领导:黄深政
责任处室:经管处
(十三)《办法》中第六大项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第二小项加大纠风工作力度的第8条强化对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健全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采取公示使用情况、专项审计等有效措施,防止扶贫资金流失。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益。
责任领导:王 健
责任处室:财务处
(十四)《办法》中第六大项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第二小项加大纠风工作力度的第9条强化对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健全救灾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采取公示使用情况、专项审计等有效措施,防止救灾资金流失。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救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得当。
责任领导:王 健
责任处室:财务处
(十五)《办法》中第六大项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第二小项加大纠风工作力度的第16条继续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进一步巩固全市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
责任领导:王 健
责任处室:动物防疫检疫处
三、工作要求
市农委全体干部特别是承担牵头和协办工作处室干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实现“314”总体部署、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政治保证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办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有牵头工作的责任处室,要按照《办法》的要求,切实做好牵头工作,在8月31日以前,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有协办工作的责任处室,要拟定工作计划,积极协助配合牵头单位,将工作开展好。
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200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