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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全面实行动物调运备案制度

发布日期:2009年6月4日         来源:重庆农业农村信息网      作者:肖仁荣       点击量


   为了贯彻落实重庆市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关于加强动物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南川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和区动防办相继下发通知,规定从2009年6月1日起与重庆市规定同步实行动物调运备案管理制度。南川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结合实际,制定了“动物养殖场(调运户)调运非屠宰用动物报检查验程序”、“ 动物贩运户(饲养者)调运屠宰用动物报检查验程序”、“动物饲养者调运种用乳用动物报检查验程序” ,印发宣传资料5000份。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落实动物调运备案管理制度的领导,乡镇畜牧兽医站广泛宣传落实,认真组织所辖区域内的所有动物养殖场、屠宰场及贩运户深入学习有关规定,确保畜牧兽医检疫人员、动物养殖场、屠宰场及贩运户人人明白,自觉遵守,形成动物调运备案长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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