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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07〕186号)及《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09〕105号)精神,按照《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09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09〕358号)要求,我委组织专家对项目区县上报的供精单位及其良种公猪进行了抽查评定。现对重庆市天豚种公猪站等111个生猪合格供精单位及其合格良种公猪品种、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表。
附件:重庆市2009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合格供精单位名单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