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兽医)防疫站、兽药饲科监测管理部门:
现将《重庆市2010年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市2010年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要点》。
二〇一〇年一月六日
附件
重庆市2010年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维护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畜牧业平稳较快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扎实推进重庆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建设国家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和评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为抓手,以提升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着力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奋发努力,大干快干,促进畜牧业平稳较快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工作目标
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把握一个中心
牢牢把握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中心,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健全防控体制,完善防控机制,建好防控体系,提升防控能力,把《动物防疫法》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方针和各项防控措施贯彻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力争不发病,确保不流行”的防控目标,保障畜牧产业健康发展,保证农民收入稳步增长。
(二)筑牢两道防线
一是筑牢防控人兽共患病防线,确保不向人传染。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原则,采取监测、消毒、流调、隔离、净化等综合防治措施,进一步加大狂犬病、链球菌、奶牛结核病、种畜和乳用动物布病的防控力度,筑牢防控防线,防止向人传染。重点是按照《乳用动物健康标准》,抓好奶牛结核病和布鲁氏菌病监测净化工作,监测比例为100%。监测出的阳性病例按规定要求作净化处置。
二是筑牢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配合主管部门积极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查狠打非法制售和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硫氰酸钠、动物水解蛋白等违禁药品和非法添加物的行为。抓好兽药、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重点安全指标检测做到全覆盖,落实质量可追溯制,防止不合格产品出厂入户。抓好饲养环节的安全用药用料。禁止饲喂国家明文规定的饲料添加剂和兽用药物,确保畜禽产品质量。要全面推行兽药饲料经营、使用台帐管理,建立养殖企业和农户用药用料记录制度,强力推行休药期制度。加大兽药残留监控和治理力度,定期抽检养殖场、屠宰场、肉品市场、超市等场所动物及其动物产品的兽药残留状况,禁止残留超标产品进入流通领域。以抓源头监管为重点,做好生鲜乳收购站清理整顿工作,开展生鲜乳质量专项监测,确保生鲜乳质量。
(三)实施两大行动
1、实施兽医实验室能力提升行动。一是人员要选好。选拔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能安心从事实验室工作的人员担负该项工作。人员职数、学历、职称要符合要求。二是面积要达标。改造的实验室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并设置布局合理的功能区。三是设备要配齐。要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填平补齐实验室的设施设备。四是资质要具备。要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条件和能力要求,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的资质认定。五是考核要合格。要按照《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六是制度要健全。要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七是工作要规范。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实验室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开展检测工作,质量体系运行正常,检验结果公正科学。八是安全要把好。严格执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抓好生物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室不跑毒、不泄毒、不散毒。九是资料要完整。实验活动原始记录等资料要完整,并统一归档。荣昌、璧山、巫山、武隆、开县、合川、江津、黔江、万州等区县争取今年首批通过计量认证,其余区县分期分批进行。无疫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的区县兽医实验室今年考核必须合格。
2、实施基层兽医人员业务素质提升行动。在全市范围通过开展全员培训、比对试验、能力验证、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一系列活动,打造富有凝聚力、富有战斗力、具有良好敬业精神和奉献意识的职工团队,提升基层兽医人员的业务素质。邀请专家学者,采取集中培训、现场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层层培训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把兽医新技术、新知识运用到具体工作中去。对面上兽医人员重点培训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技术,对实验室人员重点培训大中型动物站立式采血技术、样品采集技术、实验室检测技术和开展比对试验,通过培训,使全市2/3以上的区县实验室人员能熟练掌握重大动物疫病抗体监测技术,1/3的区县能用PCR方法进行病原学检测。
(四)夯实三个基础
一是夯实冷链设施基础。上下齐心协力,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进一步完善冷链体系,做到区县有一库(小型冻库)、乡镇有一柜(冰柜)、兽医有一包(冷藏包),使疫苗在规定的温度条件下储存、运送和使用,确保防疫质量。
二是夯实防控物资供应管理基础。疫苗计划要科学。各地应根据畜牧业生产情况和确定的免疫程序来科学制定下一年度计划,避免过多和过少。防控物资管理要严格。要严格执行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管理规范,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实行专人、专帐管理。出入库、运输、储存和使用等各环节要做好记录记载。要建好防控物资总账、分类账、明细账,做到帐物分离,帐物相符。严格防控物资的报废管理。报废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原则上仅限于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疫苗失效或因搬运导致破损而无法使用的疫苗,报废时填写疫苗报废处理单,报请主管局核准和备案。因保管不当造成失效、过期的,或领用人领取后不及时使用的,应追究责任。开发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监督管理软件,为每个区县配置一台专用电脑,对动物疫病防控物资实行动态管理和目标考核。
三是夯实无疫区评估验收基础。严格按照《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试行)》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口蹄疫、禽流感、新城疫、猪瘟疫病控制计划,夯实基础工作,实现免疫无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猪瘟等疫病的目标,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评估验收。
(五)抓好六项工作
第一,抓好疫病监测。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和《动物疫情监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市农委下达的监测任务,抓好动物疫病监测工作。要坚持集中监测与日常监测、定点监测与应急监测、血清学监测与病原学监测相结合。加大对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力度,加大对种畜禽场、交易市场、历史疫区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监测频次,定期开展免疫效果评估,做好动物疫情监测信息统计、分析,科学指导防控工作。做好病原学监测样品采集工作。病原学监测主要由市级负责,区县主要负责采样。各区县要在规定的时间、区域采集样品。五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解决好监测经费问题,确保工作开展。
第二,抓好定点流调和分析评估。完善动物疫病定点流行病学调查体系,在公路动物检查站、种畜(禽)场、商品畜(禽)场、屠宰场、动物医院和畜禽散养户等环节科学设置动物疫病定点流行病学调查点,按照《动物防疫法》和《重庆市动物疫情监测及分析评估管理规范(试行)》、《重庆市动物疫情分析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要求,定期准确分析疫病发生风险和发展趋势,及时向高危地区通报疫情信息,强化区域间的动物疫情通报和沟通机制,提出防控政策建议,夯实技术支撑之基,努力提高预警预报能力,为全市重大动物疫情风险分析和预警提供基础数据支持,为预案启动、疫情处置、疫情解除、后续监测、损失评估、生产恢复和警情级别等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抓好宣传引导。按照“积极主动、准确适度、内外有别、促进工作”的原则,加大对防控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宣传加快畜牧业发展和加强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要性,大力宣传防控知识和防控工作的新措施、新经验、新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防疫工作、支持防控工作、参与防控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广泛宣传“瘦肉精”、“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害性,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
第四,抓好工作督导。在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关键时期,要深化认识,保持高压态势,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全市要继续实行县包乡、乡包村、村包场的“定点联系、分片负责”制度,加强明查暗访,监督指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第五,抓好畜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为有效防止人与动物以及畜间交叉感染,保护人和动物健康安全,要加强动物甲型H1N1流感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做好技术储备工作,做好应对准备。
第六,抓好动物疫病防控技术进万家活动。结合开展“三进三同活动”,鼓励兽医科技人员到生产一线,实施以先进实用动物疫病防控技术与畜牧养殖直接对接、动物疫病防控人员与养殖户直接对接为主要内容的技术咨询到户、技术指导到户、技术培训到户、技术示范到户的“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入户工程”,提高防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