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月10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发了《关于规范全国动物疫病监测与疫情信息填报制度的通知(疫控(监)【2012】5号》文件,对2012年“全国动物疫病监测与疫情信息系统”和“全国动物疫情测报站和边境监测站管理系统”的报表制度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2012年填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国动物疫病监测与疫情信息系统
(一)填报时间。从2012年2月份开始,每月6—30/31日完成当月“动物疫病监测信息月报”的填报工作。因2012年春节放假的影响,1月16日—2月5日填报2012年1月“动物疫病监测信息月报表”。
(二)填报内容。按系统设置表格内容填报,填报内容起止时间为当月。当月未开展监测工作的,应选择“无监测”选项,否则视为漏报;有阳性数据的,还应填报相应的“阳性明细表”。
(三)填报方式。进入中国兽医网(www.cadc.gov.cn),找到页面左下方的“动物疫病监测与信息专栏”,点击进入“动物疫病监测月报”界面。按照系统中报表所列“九个病种”内容逐项填写,填写完毕后打印纸质材料送领导审核签字存档,经确认无误后再点击“上报”。同时,该报表信息将自动进入国家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数据库。
二、全国动物疫情测报站和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管理系统
(一)填报时间。每年填报一次,即1月1日—31日填报上一年度监测数据。
(二)填报内容。按系统所列内容逐项填报,同时补充更新上一年度相关信息。
(三)填报方式。进入中国兽医网(www.cadc.gov.cn),找到页面左下方的“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和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管理系统”,点击进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数据库,填写完毕后打印纸质材料送领导审核签字存档,经确认无误后再点击“上报”。
三、有关要求
(一)该系统填报的信息由我中心查看并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对信息填报有误的,我中心可以采取驳回操作。各区县将错误信息及时更正后重新上报,对错报信息的区县,我中心每月将记录记载,并纳入年终考核。
(二)由于本系统逾期将自动关闭,各地务必在每月底前完成填报工作。
(三)本系统升级操作视频在中国兽医网“动物疫病监测与疫情信息专栏”的“通知公告”栏中,请各区县自行下载学习。
(四)各区县在使用系统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中心诊断科联系。
联系人:沈毓红 电话:023-89138922 13983666166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兽医 监测 信息填报 通知
抄送: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农委王健副主,岳发强总畜牧兽医师。
重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2012年1月12日印发